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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生命安全,占不得!

  • 发表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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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物架、孩子们各式各样的“座骑”、婆婆的腌菜缸,楼梯间秒变杂物间;停车位“一位难求”,消防车通道成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而火灾来临时,这些将成为“夺命杀手”。“蓝蓝”温馨提示:在火灾发生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就是被困者逃生的生命通道,事关生命,占不得!

大连日新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自今年以来,深入学习《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与消防检测、消防维保等相关的技术规范,为数百家高层民用建筑项目提供过消防检测、消防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个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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