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提示
- 发表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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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车站、影院、餐厅等公共场所人流密集,消防安全隐患增多。在这里温馨提示:要遵守公共场所消防安全规定,留心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从事消防检测、消防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的大连日新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数百家高层建筑、商场、市场、洗浴、歌厅等项目提供过消防检测、消防维保、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
消防安全提示: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2、商场、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内应当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
3、严禁在商场、市场内的楼梯间、走道、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4、节日促销活动较多,搭设展台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拉接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实施,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5、营业期间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的,应按规定经过审批,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和现场看护。
6、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巡查,消除遗留火种,清离留宿人员,切断营业、照明等无关电源,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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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逃生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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