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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下动火作业安全风险警示

  • 发表时间:202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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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天气,加上社会生产、居民生活用火用电较多,火灾隐患交织叠加。在这种环境下进行动火作业,危险系数更是成倍增长。

为什么夏季动火更危险?高温使得易燃物品更容易挥发、起火,可燃物表面干燥,一旦接触到火星,蔓延速度极快;高温环境下,作业人员容易体力透支、注意力不集中,增加了误操作的风险;夏季是用电高峰期,电气设备长时间运行容易过热、短路,为火灾发生埋下隐患。

违规动火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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